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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詳情
南堡經濟開發區項目審批服務流程圖
(1)規劃選址、藍線、設計條件及紅線圖 辦理單位:規劃分局
一、藍線圖(2個工作日)
①項目入區協議或相關會議紀要。
②征地審批單。
二、規劃設計條件及紅線圖(2個工作日)
①國土局函。
②宗地圖及宗地面積量算表。
三.選址意見書及規劃設計條件(劃撥項目)(3個工作日)
①建設項目選址申請。
②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批復及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類項目);擬報批項目申請報告(核準類項目)。
③標明建設項目擬選址位置的地形圖;使用擬選址用地,對城市安全、周邊環境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供建設項目選址論證報告。
(2)企業名稱核準 辦理單位:工商分局
提交材料:
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全體投資人的資格證明復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辦結時限:5日內辦結。
(3)項目備案:
一、經濟發展局項目審批根據項目性質分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制、外商投資項目備案制、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制、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制。 辦理單位:經濟發展局
①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
提交材料:1、申請備案的請示;2、項目簡介;3、備案申請表;4、企業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5、資本金證明;6、節能審查意見或節能登記表(非普通商品住宅項目提供);7、招標方案和不招標申請核準表;8、依法先行取得的有關許可文件;9、需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項目,提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房地產開發項目不需提供)。房地產項目還需提交以下材料:1、土地出讓合同或土地證;2、房地產開發資質復印件。
辦理時限:受理(1個工作日)-局領導審查、批準(1個工作日)-核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證(1個工作日)
②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
提交材料:1、申請項目核準請示;2、項目申請報告(一式三份,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需要進行項目申請報告評估的,還需到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評價機構進行評估);3、規劃選址意見(規劃設計條件);4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土地出讓合同、土地證;5、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或環保部門提供的環保要求;6、節能審查意見或節能登記表;7、項目招投標方案和不招標申請核準表;8、資本金證明;9、需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項目,提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房地產開發項目不需提供)。
辦理時限:受理(1個工作日)-局領導審查、批準(1個工作日)-核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證(1個工作日)
③外商投資項目備案
提交材料:1、河北省外商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2、項目基本情況,包括建設地點、建設內容、產品(服務)規模;投資額、注冊資本、出資比例、出資方式;擬征地規模等;3、中外投資各方基本情況、企業注冊證明材料及經審計的最新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4、投資意向書及增資、并購項目的公司董事會決議;5、必要的其他說明材料;6、申請項目備案請示
辦理時限:受理(1個工作日)-局領導審查、批準(1個工作日)-核發外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的通知(1個工作日)
④外商投資項目核準
提交材料:1、申請項目核準請示;2、項目申請報告(包括項目及投資方情況;資源利用和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經濟和社會影響分析)。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項目申請報告應包括并購方情況、并購安排、融資方案和被并購方情況、被并購后經營方式、范圍和股權結構、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項目申請報告應附以下文件:1、中外投資各方的企業注冊證明材料及經審計的最新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2、投資意向書,增資、購并項目的公司董事會決議;3、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選址意見書(僅指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4、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審批的建設用地范圍內進行改擴建的項目,可以不進行用地預審);5、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6、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7、以國有資產出資的,需由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確認文件;8、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辦理時限:受理(1個工作日)-局領導審查、批準(1個工作日)-核發外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的通知(1個工作日)
⑤政府投資項目審批
(1)項目建議書審批
提交材料:1、申請批復項目建議書請示;2、項目建議書(一式三份,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3、資金籌措意向資料;4、行業主管部門初審意見。
辦理時限:受理(1個工作日)-局領導審查、批準(1個工作日)-核發項目建議書的批復(1個工作日)
(2)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
提交材料:1、申請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請示;2、可行性研究報告(一式三份,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3、城市規劃部門選址意見書(規劃設計條件);4、國土資源部門土地使用預審意見(土地證);5、環保部門環境影響報告批復意見;6、財政部門擔保承諾意見;7、節能審查意見或節能登記;8、建設項目招標方案和不招標申請核準表;9、咨詢評估機構評估意見;10、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11、地震部門抗震設防要求審批意見;12、項目建設條件聯合勘驗意見書;以下要件聯合勘驗書明確無需另行辦理的可不提交:13、水利部門取水許可證、水土保持方案審查意見(重大建設工程)和防洪安全評價審查意見(涉及到項目自身防洪安全和對公共防洪設施有影響的工程);14、文物管理部門選址審查意見(在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古跡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帶內的建設項目);15、電力、供水、供氣、供暖等市政配套部門供應意向;16、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需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項目)。
辦理時限:受理(1個工作日)-局領導審查、批準(1個工作日)-核發項目可研報告的批復(1個工作日)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辦理單位:商務局
提交材料:1、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2、外商投資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3、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外商獨資只提供章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申請;4、投資各方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外方個人投資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和資信證明;5、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應經所在國公證機關公證和我國領事館認證;6、投資各方董事人員、監事人員委派書及董事成員、監事成員身份證復印件;7、生產經營場所購置證明或租賃合同(附產權證);8、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初步意見書;9、辦理人員的授權委托書;10、特種行業管理意見。
辦理時限:項目投資3億美元以內的外資項目,項目方提供資料齊全后3日內完成審批。
(4)環境影響評價 辦理單位: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局
由縣級環保部門負責審批的項目
提交材料:1、備案證;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3、建設單位委托編制環評報告;4、總量交易審批單。
辦理時限:申報材料齊全3個工作日內出具前期咨詢意見。3個工作日內完成環評登記表審批;通過專家審查會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環評報告表;通過專家審查會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環評報告書的審批。
(5)安全評價 辦理單位: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局
提交材料:1、備案證;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3、建設單位委托編制安評報告。
辦理時限:中介機構出具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報告修改完善后5個工作日完成備案。
(6)職業衛生預評價
提交材料:1、備案證;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3、建設單位委托編制預評價報告。
辦理時限:收到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或出具補正通知書;材料齊全后2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材料齊全后2個個工作日予以批復。
(7)安全設施設計
提交材料:1、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2、安全專篇3、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及相關文件資料
辦理時限:中介機構出具報告后4個工作日完成審查,報告修改完善后4個工作日完成備案。
(8)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設計
提交材料:1、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3、建設項目職業衛生預評價報告及相關文件資料。
辦理時限:收到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或出具補正通知書;材料齊全后2個工作日予以批復。
(9)職業衛生控制效果評價
提交材料:1、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2、施工單位資質證明;3、建設項目防護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及存在問題的整改確認資料;4、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自驗收情況報告。
辦理時限:收到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或出具補正通知書;材料齊全后2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材料齊全后2個個工作日予以批復。
(10)土地招拍掛 辦理單位:國土分局
提交材料:1、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2、規劃紅線及設計條件;3、國土部門會審意見;4、經發局意見(工業用地);5、環保意見;6、地震局意見;7、宗地圖、成果表;8、壓礦報告;9、地災壓礦報告;10、土地評估報告;11、其他所需材料;12、土地出讓方案;13、招拍掛出讓公告、公示、出讓須知等;12、競買單位需提供的資料。
辦理時限:30自然日+10個工作日
(11)土地初始登記 辦理單位:國土分局
提交材料: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呈報表原件;2、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原件;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審批卡原件;4、收款通知單;5、出讓金繳納票據;6、契稅完稅證明原件;7、單位及自然人資料(①單位: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證明書;授權書;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②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8、地籍調查表、鄰宗地法人證明書及鄰宗地身份證復印件;9、宗地圖 量算表;10、其它相關資料。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內完成。
(12)工商登記 辦理單位:工商分局
①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申請
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5、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7、住所使用證明;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10、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獲證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辦理時限:10日內完成
②企業法人開業登記申請
提交材料:1、《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備案)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4、企業法人組織章程(主管部門(出資人)加蓋公章);5、主管部門(出資人)的主體資格證明;6、主管部門(出資人)的出資證明;7、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盒身份證復印件;8、住所使用證明;9、企業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10、辦理了名稱預先核準的企業法人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11、申請開業的企業法人,其主管部門(出資人)為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的,應當提交出資人經其登記機關核準變更登記取得的分支機構核轉函。
辦理時限:作出準予設立登記的,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5日,領取營業執照;材料齊全的,當日辦結。
(13)企業機構代碼 辦理單位:技術監督局
提交材料:1、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2、有關部門的批文及復印件;3、單位法人(或負責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新版身份證要求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A4,身份證過期的,要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單位公章;5、年度信息檢查、換證、變更、補證、補卡的需要攜帶以上證件外還需攜帶原申領的代碼證書的正、副本。
辦結時限:材料齊全,當日辦結。
(14)國稅登記 辦理單位:國稅局
單位納稅人設立登記單位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提交材料:1、《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1份(實行國稅局、地稅局聯合辦理稅務登記證的,應提供2份);2、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4、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5、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及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6、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7)改組改制企業應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8、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應提供以下資料:——生產企業基本情況表?!a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髽I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準及用途;9、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0、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還應提供以下資料:——注冊地址及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應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應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應提供產權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紫?負責人)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鈬髽I設立代表機構的相關決議文件及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代表機構名單(包括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辦結時限:如果資料提供齊全,可當場辦結。
(15)地稅登記
單位登記和臨時登記
一、對申請辦理登記的納稅人,確定其是否屬于本單位負責登記的范圍。屬于的,根據下列條件確定核發稅務登記證件的種類:
(一)核發稅務登記證
1.已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2.未辦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二)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
1.領取臨時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2.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并定期向發包人或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3.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非居民企業和非居民個人。
二、審核納稅人提供的證件、資料,發現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不齊全、原件與復印件內容不符的,告知其補正或重新提供。
(一)核發稅務登記證的單位納稅人提供: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份);4.《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
(二)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的納稅人提供: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份);2.已領取臨時營業執照的,還需提供臨時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3.《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當日辦結。
(1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3個工作日)
辦理單位:規劃分局
1、劃撥項目
①申請人申請文;②填報《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③發改部門的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④宗地圖及界址點坐標(北京54坐標系);⑤《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附件;⑥土地部門的劃撥決定書;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⑧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2套(附CAD格式電子版)
2、招拍掛項目
①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②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提交)。
(17)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3個工作日)
辦理單位:規劃分局
①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審查申請;②設計方案2套及電子數據1套;③各專業公司外網接口說明及市政管網設計方案2套。
(18)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個工作日)
辦理單位:規劃分局
提交材料:
①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②設計圖紙3套及電子數據1套;③土地權屬證明;④施工圖聯合審查意見書;
改、擴建項目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申請人申請文;②填報《建設工程規劃設計要求申請表》;③核發過規劃許可證的需提供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④建設用地的土地權屬證明和用地內房屋權屬證明;⑤標明擬建位置的平面示意圖;⑥其他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19)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辦理單位:城市建設管理局
一、施工許可證
提交材料:1、工程建設登記表、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固定資產備案證書;3、項目年度投資計劃(政府投資項目);4、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5、資金落實證明或保函;6、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備案手續;7、預存農民工保證金繳納證明(由招標辦提供);8、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責任書(辦公樓、職工食堂、職工宿舍需提供);9、建設工程監理備案表;10、費用收繳證明(包括: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新型墻體材料賺項基金和建設單位無拖欠工程款證明)。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當日辦結。
二、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手續備案
提交材料:1、辦理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手續原件;2、中標通知書;3、總、分包單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4、建筑施工企業的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分包企業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5、建設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建筑施工企業的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6、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和持證上崗情況;7、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蓋章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要按規定提交專家論證材料;8、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和特種設備的配備情況;9、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預案;10、已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工程概算、銀行存款憑證及監管協議;1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及采取的措施;12、簽署安全生產責任狀。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當日辦結。
三、節能備案
提交材料:1、建設單位提供建筑節能備案表;2、建設單位提供施工圖紙;3、建設單位提供規劃許可證;4、建設單位提供總平面圖;5、施工圖審查報告和審查合格書;6、新墻材專項基金繳納發票復印件。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當日辦結。
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備案
提交材料:1、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及合格書;2、備案的施工、監理、檢測合同;3、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申報表及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資質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相關人員資格證書;4、見證取樣送檢見證人授權書。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當日辦結。
五、監理備案手續
提交材料:1、監理備案表或(河北省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機構人員登記表);2、建設工程登記表;3、中標通知書;4、工程監理企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5、監理企業資質;6、監理合同;7、現場監理人員注冊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8、監理規劃、監理細則和監理方案。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當日辦結。
(20)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設計備案
辦理單位:消防大隊
提交材料: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申報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2、建設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3、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4、授權委托書(加蓋建設單位公章,法人簽字或蓋手章);5、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6、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正本)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7、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8、施工許可證(正本)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9、設計單位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設計單位公章);10、消防設計文件(需按照設計文件申報要求制作,各專業設計師簽字并加蓋設計單位公章和出圖章);11、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書和審查合格書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12、規劃局審批蓋章的用地紅線圖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13、規劃局審批蓋章的總平面圖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14、工程全套施工藍圖(包括建筑、結構、水、暖、電、室外管網圖,加蓋設計單位出圖章);
辦理時限:重點建筑工程以及設置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由法定1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書;一般建設工程為10個工作日內。備案抽查項目自受理之日起為15個工作日內,并可在互聯網查詢抽查結果。
(21)正式配套
①1000KVA以上(含1000KVA)的工業項目增容用電審批
辦理單位:經濟發展局
提交材料:1、增容書面申請;2、《電力增容審查表》:新增容用電項目基本情況包括項目簡介及批復文件(備案或核準手續)、合法土地占用、環保手續以及特殊行業特許文件、用電容量等(內容打印);3、申請單位項目基本情況:地理位置、占地面積、固定資產、用電容量、生產設備、生產工藝、原材料、產品、市場分析、用戶、效益分析;4、主要用電設備明細表;5、法人代表資格證件(復印件);6、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7、項目備案證、核準證或立項批復(復印件);8、合法土地占用手續(復印件);9、環評批復(復印件);10、特殊行業的特許文件(復印件):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同時手續)、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11、其他必要的說明材料。
注:申報單位要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所有材料必須合法有效,均用A4紙,加蓋企業公章。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3日內報送上級部門審核。
②正式用電審批 辦理單位:城市建設管理局 供電公司
提交資料:1、用電申請;2、企業設備明細表;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4、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副本、營業執照、土地證、環評、備案證。
辦理時限:15-30個工作日
③正式用水審批 辦理單位:供水公司
提交資料:1、項目總平面布置圖,給水系統全套竣工圖、預算書、隱蔽工程驗收報告(給排水設計說明:含室內、外網、二次加壓設計說明)。2、申請單位出具的經辦人身份證明。3、提交“開發區管委會關于項目批準文件、項目規劃紅線圖、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紅章)”。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內進行安裝,根據工程大小確定具體安裝時限。
(22)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 辦理單位:規劃分局
提交材料:
①建設工程(建筑工程)規劃條件核實申請;②批后管理手冊、批后跟蹤管理復核單;③依法取得相應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測繪的竣工圖等資料。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 辦理單位:城市建設管理局
提交材料: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含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資料);3、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4、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5、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出具的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的證明;6、商品住宅還應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當日辦結。
(23)消防驗收、竣工驗收備案
辦理單位:消防大隊
提交材料:
(一)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報表、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1、要求內容填寫完整,日期填寫清楚,需要簽字處必須經相關責任人簽字或蓋手章,需要加蓋各單位公章處不得漏蓋、誤蓋,所有印章端正、清晰、美觀。2、要求必須使用住建局提供的工程驗收報告(制式紅本)
(二)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1、提供產品型式認可證書、檢驗報告原件,如果是復印件需加蓋消防產品生產企業公章。
2、消防產品進場的監理查驗報告原件。
3、防火門購貨合同原件,若采用復印件需加蓋建設單位及生產企業公章。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1、提供外墻保溫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見證取樣抽樣檢驗單及樣品防火檢測報告。
2、提供彩鋼房防火檢測證明、鋼結構建筑防火涂料檢測證明。
(四)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五)建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資質等級證書加蓋單位公章。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材料。
1、結構圖除外的全套工程竣工圖紙(須分類裝訂成冊),要求加蓋竣工章并填寫完整,并附表說明該工程涉及所有消防設施圖紙所在位置和編號以及所有消防設施型號、數量明細表。(消防設施包括自動噴淋系統、防排煙系統、室外消防栓、室內消防栓、滅火器放置位置、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標志及其他消防相關設施)
2、消防設計文件,要求加蓋竣工章并填寫完整。(需按照設計文件申報要求制作,各專業設計師簽字并加蓋設計單位公章)
3、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或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及消防設計備案憑證復印件。(要求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4、自動消防設施施工、調試、驗收相關資料及記錄。(要求加蓋建設單位公章、施工單位公章及監理單位公章)
5、隱蔽工程施工、驗收記錄。(要求加蓋建設單位公章、施工單位公章及監理單位公章)
6、授權委托書、法人與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要求加蓋建設單位公章,法人簽字或蓋手章)
7、永久用水、用電證明。(要求甲乙雙方加蓋公章,甲乙雙方法人簽字或蓋手章)
辦理時限:重點建筑工程以及設置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由法定1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書;一般建設工程為10個工作日內。備案抽查項目自受理之日起為15個工作日內,并可在互聯網查詢抽查結果。
(24)抗震驗收
提交材料:1.建設工程各單體結構設計總說明竣工蘭圖;2.建設工程抗震防驗收報告;
未經過抗震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還需補交以下材料:
1. 抗震設防要求審批意見書原件
2. 地震安全性評價原件
3.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復印件
4. 建設工程各單體結構計算書
5. 建筑、結構兩專業施工圖設計文件電子版光盤(單體工程名稱與附表一致)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后,當日辦結。
(25)環保驗收 辦理單位: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局
由縣級環保部門負責審批的項目
提交材料:1、申請;2、環評及其批復;3、三同時執行情況的匯報;4、監測報告。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通過專家驗收會后5個工作日內辦結。
(26)安全驗收 辦理單位: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局
提交材料: 1、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2、施工單位資質證明文件3、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及其存在問題的整改確認材料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5、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及資格情況
辦理時限:中介機構出具報告后4個工作日完成審查,報告修改完善后4個工作日完成備案。